江西省中止执行尖峰电价

时间:2024/08/20 12:33

  为应对电力缺口,保障全省电网安全运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出台《关于阶段性短暂性恢复执行尖峰电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暂定2024年8月7日至8月25日执行尖峰电价。

  8月16日,记者从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获悉:《通知》实施后,电网系统负荷得以有效削减,保障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度过了电力供应紧张时段。经综合研判,江西省8月剩余时段电力供应可保持基本平稳,出于减轻企业用电负担的需要,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决定提前中止执行尖峰电价。具体实施时间为:自2024年8月17日起,中止实施尖峰电价机制(尖峰电价时段为20∶30—22∶30),电价仍按高峰时段电价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