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火电施工企业大多是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就组建的,至今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在半个多世纪的历史长河中,我国火电施工企业曾经为我国电力工业的建设进而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并伴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而发展壮大,积累了丰厚的施工力量和产能。同时,企业的成长、存续和发展与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和变迁也是休戚相关的,受煤电工业下滑趋势的影响,我国火电施工企业近年来也陷入了困境。
近年来,降低碳排放、在控制气候变化方面共同合作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导致煤电工业发展形势下滑,无论是国内市场还是海外市场,煤电工业都开始衰落。在国内,我国开始逐渐去煤化,压缩现有煤电,限制开发建设新的燃煤电厂,我国中央政府也新制定了在2030年之前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在具体实施中,预计我国的能源企业和工业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将为实现自己的“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配合实现国家的战略目标预留一定的时间提前量,这意味着我国国内电力市场再新建煤电项目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在国际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开始压缩现有燃煤电厂、限制甚至停止开发新的燃煤电厂,不少国家甚至制定了去煤电的时间表,例如,法国宣布将于2021年关闭所有燃煤电厂,英国计划将于2025年之前关闭所有燃煤电厂,德国宣布将于2038年前关闭所有燃煤电厂。即使是近年来我国工程企业建设燃煤电站较多的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压缩甚至停建新的燃煤电站项目,例如,孟加拉能源部长Nasrul Hamid在2020年表示,将向总理提议取消已核准但未开工的煤电项目,仅保留其中5个已经开工的项目;在2020年的联合国气候峰会上,巴基斯坦总理宣布将不再新建燃煤电厂等。与此同时,国际上的主要金融机构,特别是多边开发银行,已基本上都不给燃煤电站项目提供新的融资,这令处于困境的煤电工业雪上加霜。
在上述国内外市场趋势下,拥有庞大产能的我国火电施工企业正面临空前的市场压力和困境。“穷则思变”,火电施工企业将不得不进行业务转型,否则将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甚至关闭、破产的风险。那么,面对严峻的国内外市场形势,我国火电施工企业将如何进行业务转型以走出困境?根据对国内外市场趋势的考察,笔者建议我国火电施工企业通过如下几个途径或出路进行业务转型、应对困境:
1. 由火电工程业务向新能源工程业务转型。
鉴于在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的压力下,世界范围内的主流能源消费由传统能源向新能源转型已成为确定的趋势,我国火电施工企业应重点关注和开发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以及水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甚至参与核电项目常规工程部分的建设。但需注意的是,光伏、风电项目的土建工程量占总工程量的比例较小,且建设工期很短,不足以充分消化火电施工企业的庞大产能,而水电项目、核电项目的个数较少,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存在“僧多粥少”的局面,况且水电项目建设也不是火电施工企业的专长。
2. 向非电基础设施工程业务转型。
无论是国内市场,还是海外市场,非电基础设施的市场容量都是庞大的,典型的如公路、铁路、机场、桥梁、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房建基础设施、环保水务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通讯基础设施等。我国火电施工企业应大力拓展非电基础设施市场,以抵消火电工程市场萎缩带来的战略风险。
同时,笔者理解,在上述非电基础设施市场,相应行业的工程企业也已众多,竞争也较为激烈。火电施工企业加入非电基础设施市场的竞争,可能存在某些短板,一方面,火电施工企业绝大部分都不具备非电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资质,另一方面在业绩积累方面,火电施工企业相对于非电基础设施领域的既有工程企业,存在非电基础设施领域业绩薄弱的天然不足,导致竞争性较差。在此情况下,除了进入非电基础设施领域较早的少部分企业外,对于其他火电施工企业而言,与非电基础设施领域的既有工程企业进行合作,可能也是个好的选择。
3. 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努力开发投资拉动工程承包项目。
无论是国内市场,还是海外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下,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头部工程企业,在其积累的较高的投融资能力和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的支撑下,逐渐走上了投资拉动工程承包之路,如BOT/PPP特许经营项目、“投融建营一体化”项目等。但对于投资劳动工程承包的项目运作模式,我国火电施工企业需注意:
(1)投资项目需要雄厚的资金能力,特别是银行授信,而我国火电施工企业恰恰资产负债率比较高,投融资能力相对不足;
(2)与传统工程承包项目相比,投资项目的交易架构更为复杂、风险更大,需要更高的项目运作能力,特别是专业的投资人才配置,而我国火电施工企业往往存在投融资人才缺乏的短板;
(3)在“投融建营一体化”模式下,我国工程企业将承担投资人和工程承包商的双重角色,面临投资和承包两个层面的双重风险,所以项目运作比传统投资项目更为复杂、风险更大,对我国火电施工企业的挑战也更大,如果项目运作失败,工程企业将遭受投资端和工程端的双重损失。
因此,并非所有火电施工企业都适合由工程承包向投资或“投融建营一体化”业务转型,只有头部少数具有相应资源配置和投融资专业能力的火电施工企业才胜任转型投资拉动工程承包。
4.与集团公司的投资平台密切联系和合作,争取承接投资平台所投项目的工程建设机会。
如上所述,不论是在国内市场,还是在海外市场,投资拉动工程承包、“投融建营一体化”都成为重要的市场趋势。但是,在实践中,对于实行集团制的企业,尤其是央企承包集团来说,集团层面对于投资项目一般都是归口或集中管理的,并交由专门的投资平台进行投资,限制或禁止其他下属单位开展投资业务,特别是风险更大的海外投资项目。
我国典型的传统火电施工企业,主要归属于中国电建集团和中国能建集团两个央企承包集团(当然也存在属于地方国企和民企的火电施工企业,但其规模和施工产能与上述两个央企承包集团的众多火电施工企业没法相提并论),而中国电建集团和中国能建集团恰恰是对投资业务进行归口管理的,如将海外投资业务集中归口于中国电建海投公司、中国能建投资公司和葛洲坝海投公司等海外投资平台,因此,火电施工企业宜密切配合集团下属的投资平台投对于资项目的开发,尽量争取其投资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机会,这也是集团公司开展投资拉动工程承包、“投融建营一体化”的初衷。
同时,也需提示,我国火电施工企业的产能是庞大的,而工程企业集团开发的投资项目,无论是国内投资项目,还是海外投资项目,其规模和数量都比较有限,仅靠有限的投资项目,对于拉动我国庞大的火电施工产能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综上分析,我国传统火电施工企业面临国内外去煤化趋势导致的困境,在进行业务转型时,应高度重视制定和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而不能押宝于单一方向或商业模式,多元化、多方向、多选择地探索才能有效应对并走出去煤化市场趋势造成的经营困境。
作者:宋玉祥 上海市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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