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优越的地理位置、较低的劳动力成本,优惠的投资政策和日益扩大的市场等优势,越南成为了外国投资者的热门投资目的地。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世界、地区局势的复杂多变以及越南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外国企业在越南投资也面临着一些风险,因此,在投资之前,做好风险防范应急预案非常有必要。
在越南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
投资经营需注意
1.认真进行投资项目调查和市场考察;
2.充分了解越南吸收外资的法规政策和投资环境,遵守越南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守法经营。避免引进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等越南政府不鼓励投资的项目;
3.尽量以独资方式投资设厂,如与越方以合资方式设厂,应对越方合作伙伴进行深入了解,寻求信誉好的合作伙伴;
4.加强投资风险防范,按规定办理国内外投资报批许可手续。签订投资合同时,要仔细考虑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防发生纠纷时无据可依;
5.选派能力强、素质高、外语好(越语或英语)的业务人员赴越开展工作;
6.处理好与合作方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注意内部协调;
7.项目投产后,要注意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与当地政府和民众搞好关系;
8.搞好生产经营管理,树立安全生产、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
9.保持与中国驻越南使(领)馆经商处的联系,投资手续完备后携国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越方颁发的《投资许可证》和《企业登记许可证》等资料,到中国驻越南使(领)馆经商处报到备案,定期向经商处汇报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使(领)馆报告。
承包工程需注意
1.抓住市场机遇
生产性企业和服务性企业均免征出口税;生产性企业和服务性企业进口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各种机械设备、专用运输车辆和各类物资,原料免征进口税。
2.实行本地化经营
越南劳动力市场巨大,成本相对较低。中国企业在越南开展工程承包业务的重点应在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上,可以多雇用当地人员,实行本地化经营,不挤占当地就业机会,与当地企业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3.签订合同要三思
越南对外国人在越劳务管理非常严格,中方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应综合考虑工人比例、工程进度问题,避免为赶工程非法使用劳工。
4.建立和谐关系
越方希望承包商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向越方传授部分技术,帮助越方提高劳动力技术水平和工业化、现代化水平。同时要注意加强对中方劳务人员的安全保障和日常管理,尽量避免与当地百姓发生冲突。
案例1
越南海防火电厂项目在招投文件资料中提供了不准确的地质资料,中资企业在购买标书、参与竞标中未能作更深入的地质调研,致使该企业中标施工后发现项目地基下层存在巨大地下溶洞,仅桩基处理就超预算上亿元人民币,给工程建设工期和企业效益带到巨大损失。
劳务合作需注意
1.通过正规中介进行
一些非法中介以收费较低为诱饵,擅自招收劳务并输往越南,不与劳务人员签署劳动合同,也不协助办理当地劳动许可证,导致劳务纠纷频频发生,给劳务人员造成较大损失。根据商务部、外交部等相关部委的规定,只有获得外派劳务人员资格的公司才可对外派出劳务。
2.在当地办理劳动许可证
越南法律规定,不允许外籍人员持旅游签证在越南务工。在越南工作3个月以上的外籍劳务人员须办理劳动许可证。中国劳务人员办理许可证时,需提供省级以上或国家级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技术能力证明等文件,并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中国外交部和越南驻华使馆认证。整套手续办下来约需2个月时间(含国内公证和认证时间)。
3.在聘用中方劳务人员时,一定要检查其是否合法入境,是否持有合法证件;在给中方工人支付工资时,争取直接交给工人,避免出现工人工资被克扣或者中介恶意欠薪等劳资纠纷事件发生。
案例2
某中资企业在越南河静台塑钢铁厂项目施工时,因为工期短、手续繁杂等原因,抱有侥幸心理,未给部分中方人员依法办理劳动许可证,使用3个月期的商务签证在工地工作。在越方组织的突击检查中被处以每人约7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限期离境,给项目施工和企业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企业投保需注意
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庭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
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参考资料:《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免责声明:本网站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目的为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站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