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华电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项目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成为国家“十四五”重点工程——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清洁能源基地核准开工的第五个水电站。
该项目位于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和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境内,是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一库13级”开发方案中的第11级电站,工程总投资141.26亿元,总装机容量82.6万千瓦。电站建成后,预计每年发电量43.55亿千瓦时,可节约标煤13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59万吨。
在昌波水电站前期工作中,华电金上公司统筹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组织编制环境影响重要问题深入论证报告并两次通过生态环境部工程环境评估中心咨询,研究提出了保障所在河段鱼类完成生活史、保护鱼类资源、维持减水河段生态功能的措施方案,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同意将波罗、昌波电站纳入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实施方案,该两个电站也成为国内干流水电规划中第一个通过生态环境影响深入论证实现项目开发时序调整的案例,为推动项目环评、核准创造了重要先决条件。
昌波水电站的开工建设,将进一步加快推动金上川藏段国家水风光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对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服务国家“双碳”目标,促进扩大有效投资、助推涉藏地区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清洁能源基地目前已投产装机120万千瓦,核准在建常规水电装机581.6万千瓦,是我国在建规模最大的流域水电项目。